京东商城安徽蜂献蜂业两款枇杷蜂蜜和百花蜜诺氟沙星兽药残留超标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发现蜂产品、肉制品2类食品4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3款不合格蜂蜜被检出兽药诺氟沙星,且均来自京东商城平台,更巧合的是都来自同一生产商,安徽蜂献蜂业有限公司。
据市场监管总局官网通报,京东商城蜂之侣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浙江省杭州基尼实业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浙江省杭州基尼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安徽蜂献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蜜,经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检验发现,其中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徽蜂献蜂业有限公司对判定依据提出异议;经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对异议不予认可。
此外,京东商城88°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北京宏昌鑫峰科技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北京宏昌鑫峰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安徽蜂献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枇杷蜂蜜和百花蜜,经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检验发现,其中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徽蜂献蜂业有限公司对判定依据提出异议;经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对异议不予认可。
据了解,诺氟沙星是一种广谱类杀菌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和诺氟沙星4种兽药(在蜂蜜中不得检出)。
市场监管总局解释,蜂蜜中检出诺氟沙星的原因,可能是诺氟沙星作为蜂药被用于蜂蜜养殖。摄入诺氟沙星可能会使人体产生不良反应,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的骨骼生长,延缓发育甚至危及人体安全。
此次被检出问题的蜂蜜均是来自京东商城平台,同时,不合格产品均是由安徽蜂献蜂业有限公司生产。
据公司官网介绍,该公司的养蜂基地均是在当地与蜂农签订合作协议,并使用公司配发的统一工具,对蜂农进行培训和管理,具有自己的质量监控和追溯体系,能从生产源头确保质量。但记者在天眼查发现,该公司在2016年11月就曾因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被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罚款15000元,此后,2017年和2018年均出现产品责任纠纷和网购纠纷等2起诉讼。
对此次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