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标志授权使用
制定《“唐家河蜂蜜”地理标志使用及管理办法》,明确证书持有人、标志使用人权利和义务,授权青川县唐家河野生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县内3家企业使用“唐家河蜂蜜”农产品地理标志。
⑵标志依法维护
制定“唐家河蜂蜜”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保护专项行动方案,重点检查县内“唐家河蜂蜜”农产品地理标志授权单位、超市和农贸市场等是否违法印制和使用、仿冒农产品地理标志。目前,开展打假维权活动6次,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户28个,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⑶标志规范宣传
组织蜂业企业参加展销会,在央视2套、央视7套、央视网等媒体宣传报道“唐家河蜂蜜”。在高速收费站、产品核心区设置“唐家河蜂蜜”地标标志标牌2个、核心保种场标志标牌1个。目前已报名参加第十六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地标专展,届时将携富乐蜂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产品参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