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第6期食品安全(省级局分担)监督抽检情况公告,公布了5大类食品394批次样品的抽检情况,5批次不合格食品遭曝光。
不合格食品中,有3批次为酒类产品。其中,虎林市好万家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天合酿酒厂生产的火丰红高粱酒(生产日期/批号2016/7/19)、虎林市百福隆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龙江金福来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北丰丰收小酒(生产日期/批号2017/11/1)检出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酒精度是酒类的一个重要质量指标,能较大程度地影响口感和酒类的品质。造成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一些酒类企业本身的生产工艺把控不到位,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指标;有的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检验结果偏差,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达不到标准要求。
另一批次不合格酒类产品为虎林市好万家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兴凯湖宏达制酒厂生产的好日子喜酒(白酒)(生产日期/批号2016/10/8),该样品检出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氯蔗糖别名蔗糖素,是蔗糖分子中的三个羟基被氯原子选择性地取代而得到的高甜度甜味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的规定,白酒中不得使用三氯蔗糖。但个别生产企业为了增加食品口感且又不想增加成本,存在违法使用三氯蔗糖现象。
本次抽检还发现,黑龙江省天圣源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天圣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圣源雪蜜源浆(黑蜂椴树蜜)(生产日期/批号2017/9/12)检出嗜渗酵母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嗜渗酵母计数不合格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蜜蜂采集花粉和酿蜜过程中产生的。包括源自花粉、蜜蜂消化道、蜜蜂采集时的空气、环境以及花蜜中含有的包括嗜渗酵母在内的各种微生物;另一方面主要是原蜜采集后,在加工生产过程中因环境、设备、容器洁净度不达标,或操作人员不按生产要求和程序操作所致。
另外,还有1批次特殊膳食食品不合格,为:佳木斯家乐购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青岛君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鳕鱼莲子面片(生产日期/批号2017/10/17),该样品检出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钠是一种食品营养元素,以盐的形式广泛分布于陆地和海洋中,是人体维持正常生命活动的必需元素,是人体肌肉组织和神经组织中的重要成分之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的规定,钠的真实含量应≥标签明示值×80%。造成钠含量不达标的主要原因:一是生产企业对原辅料把关不严,并将质量差的原辅料用于食品生产;二是生产企业为片面追求企业利润,不按标准组织生产,减少原料投入;三是生产企业对成品质量检验把关不够或缺少必要的检测手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封存库存、暂停生产和销售、召回、下架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并向有关部门通报不合格食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