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纪委问责同仁堂蜂蜜门:集团原董事长被责成作书面检查
老字号中药品牌同仁堂因回收过期蜂蜜事件,遭到了北京市纪委的问责。
2月12日,据清风北京微信公众号披露,经北京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请市委常委会研究批准,对北京同仁堂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梅群等3名企业领导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要求北京同仁堂集团纪委对北京同仁堂集团公司、北京同仁堂股份公司、北京同仁堂蜂蜜公司的11名企业干部给予相应党纪政务处分,按照企业管理制度进行职务调整、解除合同及经济处罚。
北京市纪委调查发现,北京同仁堂集团党委没有充分发挥在国有企业的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内部管理混乱,对下属企业监督管控不力,对控股企业存在的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问题失察失责,相关企业质量管控制度虚化不落实,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对“同仁堂”品牌形象产生恶劣影响。
就在前一日,同仁堂集团在官网发布声明称,经上级研究决定,
责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梅群向市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给予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振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公司总工程师田瑞华记大过处分。
今年1月同仁堂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梅群在任职五年后退休,由王贵平接任董事长一职。
高层之外,同仁堂集团党委还决定,
给予公司副总中药师、科技质量部部长黄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岗位。给予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同仁堂蜂业董事刘向光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提请免职;给予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同仁堂蜂业董事长张建勋开除党籍处分,提请免职;给予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宋卫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提请降职;给予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蔡杰调离岗位处分。
对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做出的处理将依据上市公司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执行。同时,公司要求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对同仁堂蜂业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同仁堂集团在声明中指出,“蜂蜜事件”的发生,暴露出公司对合作企业及委托加工业务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痛定思痛,公司深刻汲取教训,已部署在全系统开展质量管理风险全面排查,对全系统所有企业的委托加工业务进行停产整顿,并已通过公开招标选聘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开展高质量发展战略咨询。同时决定将2019年确定为质量管理提升年,针对“蜂蜜事件”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整顿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同仁堂集团还发表致歉信称, 公司接受两地监管部门的调查结果,服从相应处罚决定。按照大兴区食药局认定的已流入市场的涉事产品,同仁堂即日起依法召回;对于所涉产品的经销商,公司将按合同承担责任。为确保食品安全,公司将对2018年10月以后标示为“受托方:盐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瓶装蜂蜜再次进行全面核查,对核查发现问题的产品依法处置。
同仁堂集团还表示,此次事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辜负了社会各界的信任,损害了“同仁堂”的品牌商誉。公司再次向社会各界郑重道歉,恳请广大消费者谅解,并公开承诺:深刻汲取惨痛教训、接受相应处罚,严肃问责违规人员、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坚决开展治理整顿、持续强化质量安全,严守法律法规红线、筑牢质量诚信基石,诚恳接受社会监督,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同期,同仁堂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600085.SH,简称“同仁堂”)也发布多份公告,公布了过期蜂蜜事件中对有关人员处理,以及子公司北京同仁堂蜂业有限公司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同仁堂的公告显示,同仁堂蜂业董事长张建勋、总经理张阔海、副总经理王志永、韩会秀、胡艳红、盐城金蜂厂区负责人王志军等人均被予以免职,副总经理宁尚勇被进行诫勉谈话。
2月12日,北京市纪委市监委也对北京同仁堂蜂蜜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
去年12月,江苏广电城市频道的“南京零距离”节目曝光了同仁堂子公司委托生产企业回收过期蜂蜜的违规行为。
该节目经知情人士爆料发现,盐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金峰”),将已经过期的或临近过期的蜂蜜倒入大桶内。工作人员表示,这些“倒蜜”将被退给蜂农喂蜜蜂,但实际上这些回收蜂蜜被送进了工厂的原料库。从现场未被撕掉标签的包装来看,这批蜂蜜来自于北京同仁堂。
资料显示,盐城金蜂是北京同仁堂蜂业有限公司的受委托加工方。后者又是百年老字号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同仁堂2月11日的另一则公告显示,滨海县市场监管局经调查认定,同仁堂蜂业部分经营管理人员在盐城金蜂进行生产时,存在用回收蜂蜜作为原料生产蜂蜜、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此处以罚款人民币1408.82661万元。大兴区食药局经调查认定,同仁堂蜂业2018年10月起生产的涉事蜂蜜中,有2284瓶流入市场,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174088万元,没收蜂蜜3300瓶。同时吊销同仁堂蜂业食品经营许可证,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有关涉事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截至2018年第三季度,同仁堂蜂业营业收入为1.97亿元,净利润为-87.3万元,其营业收入占同仁堂股份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未经审计)的1.88%。
同仁堂称,根据上述处理,并充分考虑未来业务调整及相关资产处置,预计将减少同仁堂蜂业2018年度营业收入约1,456.29万元,减少利润总额约11,266.61万元;预计将减少本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约1456.29万元,减少利润总额约11266.61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5778.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