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食药监局查处伪劣含铝蜂蜜案入选为最高检全国优秀监督案件
3月29日,最高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下称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开展情况和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优秀案件。此次通报的案件分为优秀监督案件和优秀挂牌督办案件两个类别各10件,我县食药监局查处的伪劣含铝蜂蜜案从全国200多件案件中脱颖而出,成功入选优秀监督案件。
此次入选的案件为阳新县食药监局于2016年1月立案调查的一起制售伪劣含铝蜂蜜案件。当事人幸某某自2015年12月20日以来,在阳新县龙港镇以白砂糖、明矾、食用香精等原料制作出外观类似“蜂蜜”的产品,并对消费者声称真“蜂蜜”的形式在龙港地区销售。执法人员在现场查扣含铝伪劣蜂蜜150斤,货值金额1500元。该案中,幸某某生产的假蜂蜜含铝102.6mg/kg,违反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关于明矾的使用范围的规定。后经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家蜂蜜可造成食源性疾病。
鉴于幸某某的涉嫌犯罪,县食药监局于2016年3月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县检察机关对该案实施了督办。经公安机关与县食药监局为期3个月的联合调查,幸某某犯罪证据确凿,最终于去年12月19日,县人民法院对幸某某下达《刑事判决书》,判处拘役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