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以前,吉林省的蜂业主要由商业供销系统管理。地、市、县供销部门设养蜂技术指导员,乡镇供销社设副业指导员兼管。1978年以后,明确养蜂生产归省畜牧部门主管,蜂产品购销和出口分别由供销、经贸部门管理,逐步形成省、地、县三级管理体制,使蜂业纳入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议事日程,推动了蜂业的全面发展。
(一)省级管理全省养蜂生产由吉林省畜牧局主管。1989年以前,在畜牧处设兼职干部管理,1990年畜牧处设禽兔蜂科。为适应养蜂业发展的需要,1990年经省编制委员会批准,建立吉林省蜂业产品管理监督站,隶属省畜牧局。协助省畜牧局对全省进行养蜂生产管理和蜂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从此,省一级蜂业管理工作进—步加强。
省级蜂业管理机构,负责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贯彻实施,掌握全省蜂业动态,沟通协调有关部门的业务关系,组织新技术推广及经验交流,及时向上级反映蜂业情况,调查研究产销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措施。为加强蜂业的管理,1979年4月,省畜牧局和省供销社在敦化召开全省养蜂经验交流会,到会者140多人,交流了经验,讨论制订了吉林省养蜂生产规划和管理措施。1979年和1980年,省畜牧局先后两次举办全省养蜂技术干部训练班,参加者120多人次。1982年和1983年,省畜牧局先后两次召开全省蜜蜂良种推广和放蜂管理工作会议,讨论制订了有关措施,很快在全省重点养蜂县(市)形成蜜蜂良种推广体系和放蜂管理机构。1986-1991年省畜牧局主持举办两次养蜂技术培训班,召开了4次蜜蜂良种推广和养蜂管理会议,并投入推广费,在全省推广良种蜂土3000多只,改良蜜蜂5万多群,省蜂管站通过函授和训练班培训养蜂学员1800多人次。
(二)地、县级管理本省地、县级蜂业生产也归畜牧局主管。一般设专职或兼职管理干部,重点地区设县蜂管站。先后建立了安图县、敦化县、龙县、延边州、临江区、蛟河市养蜂管理站。安图县养蜂管理站,于1988年由农业部授予“先进养蜂管理站”称号;1989年吉林省人民政府授予“畜牧先进单位”;1990年完成的蜂产品畜产技术推广项目,荣获吉林省人民政府畜牧科技推广3等奖。
1986年,农业部与吉林省共同投资建立安图优质蜂产品生产基地县,1990年已基本完成。由建基地前4518群蜜蜂、年产蜂蜜121吨、蜂王浆625kg,发展到1万群蜂、年产蜂蜜282吨、蜂王浆2400kg。外地入境蜂群由1.1万群增加到5.8万群。本地蜂群和外地蜂群年总产蜜1000吨。
1987年农业部扶持在本省吉林市松花湖畔建立吉林省养蜂科学研究所蜜蜂育种基地,经过3年的建设,到1990年已发展到拥有种蜂800群,保存9个品种(系),年培育种蜂王3000-5000只的蜜蜂育种基地。
1987年吉林省科委下达给省养蜂科学研究所,在吉林市丰满街建设蜂产品深加工基地的星火计划项目,经过3年努力,到1990年已达到年加工蜂产品2000吨的生产能力,提前完成项目计划指标,受到国家科委和省科委的表彰奖励。